▲庭审即将结束时,被告人程康明、薛东起立做最后陈述。
现场证人所做证言显示,下午4点多,因程康明相机中有很多现场照片,工地保安人员拒绝其离开,双方发生拉扯后,程康明遭殴打,相机遭损毁。鉴定报告显示,被损毁的相机镜头价值2125元,程康明被打成轻微伤。
▲意尔康位于温溪镇八号工业区内的厂房。
金权金称,因其答应8月底还钱给他人,但其资金紧张,就打电话给单志敏,说向他借300万元,“我们兄弟之间,这是我个人向他借的钱,而且会把借条写起来寄给他”。他认为,因他正在帮单志敏处理让程康明删帖一事,单志敏才将钱借给他,为了表示诚意,他写了借条,约定2年内归还。
文 / 莽原 编辑 / 小汤圆
转自前街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