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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廖,男,1981年10月生,温州市龙湾区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吉林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主任,三级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3200810774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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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尔康300万“删帖费”背后

日期:2016-6-16 14:12:18 人气:113   
6月13日上午,浙江丽水青田县人程康明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一案,在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法院开庭审理,当天下午庭审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此案由程康明举报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在挂牌公告阶段的土地上违法建设厂房,并在其创办的中国正义反腐网上发布意尔康负面消息,意尔康董事长单志敏为删帖给中间人金权金转账300万元引发,单志敏报案后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程康明等人抓获。

前街一号(微信号:qianjieyihao)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原本该挂牌公告的土地已由意尔康与土地原所有者亚泰制革公司处转让过来并已付钱,但当地政府为了上报相关数据时“好看”,从中协商将该地块以挂牌出让形式转给意尔康,没想到会出现程康明举报一事。意尔康方面的律师证实此事,但青田县国土局予以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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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即将结束时,被告人程康明、薛东起立做最后陈述。


敲诈勒索罪
参与竞拍未果
涉事地块位于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八号工业区内,名称为E25-02。

政府文件显示,该地块原属亚泰制革公司。2013年11月8日,亚泰制革公司向县政府申请收储其位于八号工业区内的两宗土地。2014年1月3日,青田县储备中心与亚泰制革公司签订收储协议。2014年3月13日,青田县建设部门对收储的两宗土地进行重新规划,合并为一宗用地,总面积为23854平方米(35.78亩),挂牌起始价和保证金均为2313.37万元。2014年7月9日至7月29日,青田县国土部门通过有关网站及当地侨乡报对该宗土地进行挂牌出让公告,出让年限为50年,出让对象为经县工业用地产业资格审定委员会审查、认定的公司、企业。挂牌时间为7月31日至8月14日。

程康明是青田县温溪镇人,他曾于2004年创办中国正义反腐网。他称,他看到该招标公告后,觉得折合每平方米969.8元的地价非常便宜,就打算参与竞拍,并联系其在北京开投资公司的朋友,对方答应帮忙投资后,他又联系了做皮革生意的朋友金权金,从金权金处获取温州鼎鹏国际贸易公司(金权金的女儿任法人代表)、瓯海中佶皮革公司(金权金妻子任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及委托书,准备参与竞拍。

青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科工作人员陈忠飞的证言显示, 2014年7月下旬的一天,程康明向该局了解报名所需材料,次日程康明带来了是温州鼎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温州市瓯海中佶皮革有限公司的相关证件等材料。

陈忠飞称,程康明提交的工业用地产业资格认定申请表大部分是空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规范不详细,几乎无实质性内容,且不是本地企业,因此他们未接收程康明的报名材料。

他还表示,早在2014年5月份,意尔康公司就向该局提交了年产400万双皮鞋扩建项目的产业资格准入认定的有关材料,意尔康当时的意向就是建在E25-02地块。2014年5月27日县工业产业准入认定委员会召开会议,会上通过了该项目并开具了产业准入资格证书。

对此,程康明称,对方仅告诉他外地的企业不能参与竞拍,他又带着材料去县委找了县委书记,县委书记召集多人开会后,收下了他的报名材料,但至今未收到是否准许其报名的书面通知。

2014年7月24日,程康明发现意尔康公司已开始在公告地块施工建设厂房,遂到县国土资源局举报。7月29日,青田县国土局做出处罚决定,责令意尔康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3331平方米对,没收非法占用的3331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被处罚人处以66620元的行为罚款。

拍摄违法建房遭殴打
但2014年8月3日,程康明发现该地块仍在施工,就又打电话给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后者让其等待监察大队的人到场。工地施工方青田正脉房产建筑公司董事长章后顺证实,当天下午3点左右,他经过工地时,看见程康明和青田县国土局的人在该工地上要其工人停工。

意尔康公司保安队长章官军称,当天下午3点半左右,他在工地巡逻时,看见一名拿照相机的男子要进工地被拦下,对方称该土地不是意尔康的,他是来拍照片的,“我就对这名男子说,‘这片地是亚泰卖给我们的,你不是我们公司的,不能进去’。”对方仍坚持要进,最终还是进去了。


现场证人所做证言显示,下午4点多,因程康明相机中有很多现场照片,工地保安人员拒绝其离开,双方发生拉扯后,程康明遭殴打,相机遭损毁。鉴定报告显示,被损毁的相机镜头价值2125元,程康明被打成轻微伤。


2014年8月5日,程康明前往杭州,将此事反映到中央第五巡视组。次日上午,他又到巡视组刚反映完青田县政府公车使用假牌照一事。但当他刚离开巡视组时,便接到青田县朋友打来的电话,对方劝说其不要再到处告状。当晚,他回到北京。

单志敏、程康明、金权金共同的朋友朱响钦称,2014年8月9日前后,单志敏联系他说程康明在意尔康工地被人打了,让其去了解一下程康明的伤势等情况,朱响钦让单志敏找金权金出面处理。8月11日下午,金权金联系朱响钦,说和程康明在北京励骏酒店谈事情,让他也过去,“我过去后,我和金权金都对程康明受伤的事情谈好,程康明说他身上被打伤了,要去做鉴定,鉴定的话轻伤肯定是有的,要鉴定出来再讲,当天也没谈成什么”。

事后曾签调解协议
8月14日,意尔康公司以挂牌起始价2313.37万元拍得该土地。单志敏称,此后程康明开始在他自己创办的中国正义反腐网上发布《意尔康负责人单志敏非法侵占土地,青政府、县国土局涉假拍挂土地骗局官商勾结》、《温州鼎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参与竞买者被意尔康单志敏黑社会团伙殴打》等多篇帖子。

卷宗显示,单志敏曾出面联系他和程康明都认识的朋友金权金、朱响钦、徐建恩出面,找程康明协商其在工地被打及删帖事宜。

朱响钦称,8月15日至8月21日,他和金权金都未能联系上程康明。8月22日金权金通过他人联系上程康明,并于次日飞抵北京了,“当天他们就见面了”。

8月28日下午,双方协商成功,“我和程康明说,我给他45000元赔偿,他要把放在网上的帖子都给删了,程康明也同意了”,朱响钦称,8月29日下午,双方签署调解协议。

该协议显示,乙方正脉建设有限公司6名人员于2014年8月3日下午殴打甲方程康明,造成程康明本人身体及其手机、照相机、奥迪车钥匙一定损害,正脉建设公司决定赔偿程康明各项费用共计45000元,程康明不再对此次冲突纠缠不清、无理取闹。中间人为徐建恩、朱响钦、金权金。

但就在签署协议的当晚11点左右,程康明打电话给朱响钦,说单志敏在网上发了律师函,违背了调解书上写的双方事情到此为止,“说调解书作废了,而且要把钱退给我”。8月30日傍晚,程康明将45000元还给朱响钦,“还说这个事情叫我不要再讲了,要和意尔康干了”。

9月2日晚及9月3日,金权金、朱响钦均曾与程康明商谈此事,但都没结果,程康明要求单志敏到北京和他当面谈。当天,程康明及金权金被警方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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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尔康位于温溪镇八号工业区内的厂房。

 

争议焦点
是借款还是敲诈勒索?
卷宗显示,单志敏在9月1日下午就已到温溪镇派出所报案,称金权金为删帖向他要了300万元。

对于该笔款项的性质,双方各执一词。

金权金称,因其答应8月底还钱给他人,但其资金紧张,就打电话给单志敏,说向他借300万元,“我们兄弟之间,这是我个人向他借的钱,而且会把借条写起来寄给他”。他认为,因他正在帮单志敏处理让程康明删帖一事,单志敏才将钱借给他,为了表示诚意,他写了借条,约定2年内归还。

 

金权金及单志敏此前有过借贷往来。单志敏称,2002年意尔康公司改制时,他曾向金权金借款1000万元,几个月后归还。2012年,金权金向单志敏借款1500万元,但始终未还。2014年5月份前后,金权金又向单志敏借款200万元,但单志敏未借。

金权金称,2014年8月份这次借300万元时,单志敏说他资金比较紧张,要分开转给他。他曾要求单志敏不要对外说借给他300万的事,“我说‘你知我知就行了’,怕被别人知道了我没面子”。

单志敏则称,他因急于想把帖子删掉,故同意给金权金300万元,他先转账150万元后,金权金向他催钱,他想到“金权金原来是以帮我忙的面目出现,事实上,他也是想从我这里讹钱”。他认为金权金借条“是在做戏给我看”。

公诉人认为,此前双方借1000万元都没写借条,这次金权金写借条不符合常理,是在规避法律风险。程康明的辩护人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汪廖律师在法庭上称,借钱打借条符合常理,事后单志敏可以根据该借条向法院起诉金权金索回这300万元。

此外,起诉书称,程康明与金权金在8月中旬商量决定以删帖为由向单志敏索要人民币300万元。法庭上,程康明及其辩护人多次提出让公诉人说明程康明与金权金商量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证据,公诉人始终未回应。

程康明未曾与单志敏直接联系,金权金在收到单志敏转来的300万元后,转给程康明20万元。对于这20万元,公诉人认为系程康明敲诈勒索所得。

但金权金及程康明均称系借款。金权金称,8月下旬,程康明曾告诉他自己急用钱,想向他借20万元,他就转给他了。程康明称自己借这些钱准备用于还债。

公安侦查阶段笔录被排除
单志敏在笔录中称,他当时认为自己付了这么多钱,想要让程康明把报道他们公司负面信息的帖子删掉后还要在他的网站上道歉。8月29日晚,意尔康公司在官网发布了律师声明,要求程康明在微博上公开向意尔康及单志敏赔礼道歉。

但之后程康明又开始发帖。单志敏于9月1日下午到温溪镇派出所报案,9月2日,丽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此立案。10月2日,丽水市公安局以程康明、金权金、薛萍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请逮捕。一周后,丽水市公安局以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为由,为薛萍办理取保候审,并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终止对薛萍的侦查。10月9日,丽水市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为由将程康明、金权金批准逮捕。

前街一号(微信号:qianjieyihao)记者了解到,程康明在公安侦查阶段的提询证显示,其曾10余次被夜审,他控告称自己遭“27天27夜连续提审”。公诉机关将公安侦查阶段程康明的笔录全部以非法证据排除。2014年9月13日到11月13日期间,金权金的公安侦查阶段笔录也因凌晨提审、长时间疲劳审讯等原因被当做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2016年1月16日,缙云县法院因被告人金权金突发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无法出庭,裁定此案中止审理。3月31日,金权金因病死亡。据介绍,金权金死于脑溢血。

调 查
政府被指为获取出让指标走挂牌出让程序
前街一号(微信号:qianjieyihao)记者从当地知情人处获悉,该地块原本由亚泰制革公司转让给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且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已将钱支付给亚泰制革有限公司,但当地政府为了上报相关数据指标时“好看”,从中协商将该地块以挂牌出让形式转给意尔康,没想到会出现程康明举报一事。

单志敏的律师在接受前街一号(微信号:qianjieyihao)记者采访时证实该说法,“我参与了整个过程,非常清楚”,该律师称,该地块原系亚泰制革公司从政府处受让所得,因经营不下去需要转让,就转让给了旁边的意尔康公司,所有的都谈好了,钱也付了,但政府出面让走收储、挂牌出让的程序,“青田县的土地很少,政府每年的土地出让指标很多,材料都是为了配合政府做的”。

前街一号(微信号:qianjieyihao)记者昨天联系青田县国土资源局,希望采访为何在7月29日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该块土地上建造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8月3日工地为何仍能施工,接受采访的工作人员称8月3日工地没再施工,“我记得是没有施工的”。

对于程康明在8月3日被打当天的举报是如何处理的,该工作人称自己刚调到监察大队,对此不知情。

对于前述亚泰公司已将土地转让给意尔康后,政府要求亚泰公司经土地收储、挂牌出让程序再将土地转让给意尔康的说法,该工作人员予以否认,“没有这个情况,原来是出让给亚泰的,因为整个行业调整,这块土地没有得到合理利用,意尔康对这块土地有这个意向,通过政府收储过来,再出让给意尔康”。

他称,“没有意尔康跟亚泰之间的直接转让,政府都是通过正规合法渠道,从亚泰处将土地收储过来,出让给意尔康,两千多万的钱出让资金也是打到我们的出让账户”。

对于为何仅有意尔康一家竞标,称进入该工业园要符合当地的准入条件,公开出让之后,要符合我们的产业要求,要到经贸局进行资格认定,各种要求都符合后才能报名,“这不是拍卖,是挂牌,按照公开出让挂牌的要求,一家以上都可以挂牌,只有意尔康一家符合报名,所以是可以的”。

曾举报县政府公车使用套牌
程康明发布的帖子除了举报意尔康在土地挂牌出让公告期间违规建厂房、举报人被殴打,到巡视组反映情况后信息遭泄露外,还有反映了以及青田县政府伪造假车牌一事,称青田县一位副县长的专车涉嫌使用套牌,车辆上悬挂的牌照查询不到档案信息。

青田县委在2014年8月20日《关于程康明信访及舆情处置的情况汇报》中对此回应称,2014年初,为了工作方便,青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向丽水市交警部门申请部分车辆更换普通牌照,共有六辆公务用车使用普通牌照(这些牌照为真实牌照),后因交警部门手续繁琐停止更换,7月底,限期取用的6个牌照已全部收回。

上述情况汇报还称,该县领导和工作人员均未接到巡视组电话,不存在信息泄露一事。在该舆情发生后,该县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处置领导小组,于8月18日研究商量处置方案,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公安部门密切关注当事人动态,对有恶意造谣、诽谤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处理”。


文 / 莽原    编辑 / 小汤圆

 转自前街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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