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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廖,男,1981年10月生,温州市龙湾区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吉林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主任,三级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3200810774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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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廖律师2019年刑事案件办案小结

日期:2020-2-24 9:07:48 人气:46   

    刑事案件的有效辩护是律师价值的重要体现。在美国甚至存在因为律师的无效辩护案件被发回重审的情况。由于分心于学业原因,2019年办理的刑事案件总体数量不多,但仍旧值得好好总结,其中不乏酸甜苦辣。

    一、 先说成功案例。其中五起获检察院不起诉处理,一起二审改判免于刑事处罚,一起二审改判减轻处罚。成功案件当然会带来极大的成就感,但不可否认成功案件中部分也含侥幸成分,甚至有部分当事人未兑现案件成功后当初的承诺。具体案件为:

    1、3月份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获检察院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处理;

    2、4月份滕某污染环境罪案获二审免于刑事处罚;

    3、7月份黄某某污染环境罪案获检察院不起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处理;

    4、8月份潘某某污染环境罪案获检察院不起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处理;

    5、9月份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二审改判;

    6、12月份汪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获检察院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处理;

    7、12月份一起污染环境罪案获检察院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处理。

  

    二、不成功案例。三起不成功案例都投入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甚至感情。其中两起都曾经一度出现希望,二审法官都给予缓刑准备,但最终都因其他因素,无法实现缓刑结果,留下很深的遗憾(有时间详细写出来)。第三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应当是无罪案件,由于当事人害怕,加上公诉人的威胁,最终当事人选择缴纳罚金追求缓刑,并在公诉人的授意下解除对我的委托。具体为:

    1、郑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二审维持原判;

    2、杜某某诈骗罪案二审维持原判;

    3、王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获缓刑判决。

   

    三、关于心态及对未来的展望。2019年通过办案过程中的成败带来百味杂陈,心态发生两点变化:一是之前追求以最专业的刑辩技能获得案件的胜利,如今发现决定案件结果的并不仅仅如此,还需要考虑法官严格依法判案时(尤其二审改判时)是否会影响到他自身的安全,还需要把握中国特色刑事政策体制对案件的影响。要想辩护成功,除了拥有高超的刑辩技艺之外,必须转变观念,树立大局观,确立中国特色的刑事辩护策略。二是以往为案件获得好的结果,殚精竭虑。需要自我警醒,尽量做到“动心不动情”,用心则无悔。对于未来的展望,希望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态、不断精进的状态,走出一条既适应中国特色刑事政策体制,又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特点的刑辩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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